求同存异。“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”

所有的人都会把“求同存异”挂在嘴边吧,尤其是实在说服不了对方的时候。求同存异,就变成了求同不成,不得不存异的无奈选择。不然还能怎么办?党同伐异啊?

这样的求同存异,其实是阉割了的求同,加上了根本就不想要的存异。

阉割版的求同,是只追求“结论相同”。是以“说服你采纳我的观点”为目的,推销“我的真理才是唯一的真理”,确立“我永远都对,不可能错”,而“存异”是对前面的否定,所以在这个基础上,求同和存异是不可以兼容的,是不能共存的。

这种阉割版的求同,非常狭隘,非常自恋,脱胎于阉割版的人格。

拥有阉割版求同意识的人,不可能心悦诚服地存异。对他来说,存异就是,即便我说服不了你,我也是对的,而我对,就表示与我不同的都错。我无法消灭你的错,所以你的错可以苟存。但我不会接受你的错,你就抱着自己错误的观点去角落里自生自灭吧。我眼不见心不烦。

对他们来说,存异是一种毁灭,存异等于“我求对方与我同而不得,代表我要认输而与对方同”。这种打击是毁灭性的,会让“我永远都是对的”土崩瓦解。他们的自我认知会因此粉身碎骨。

之前在网上和别人讨论时,说“懂的都懂”的那些人就是这样的人。

在我眼里,求同的同是广泛的,任何同都是同。比如最近的冬奥会,各国选手能工同台竞技的基础,就是大家对同一套规则的认可。比如,我之前和网上的人讨论,乐在其中的几次,都是大家达成了”我不是来说服你,你也不要说服我,我们只是互相交换想法“这样的共识。

存异,是比求同更高级更成熟的品质。这要求人能包容,能接受反对自己的人也是对的,能想象自己的想法可能是错的。这一点,很多幼稚、偏激、自恋、脆弱的人是无法做到的。

前几天在看王孟源先生的访谈时,太太提醒我,他的很多论据听上去像是阴谋论,你不要因为他的立场和你相同,就完全采信他的观点。我说,我第一次听他的访谈,自然是因为他的立场和我相同。但要我采信他的观点,单以立场相同是不够的,还要对信源有同样的认可,对他的逻辑思路也有同样的认可。

对于我来说,这个世界就像是观点的市场,市场上竞争者很多,商品琳琅满目,如果所有的商品都同质化,该多无聊啊,这个市场多么死气沉沉。

《礼记》里说:“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”说的多好,希望今天的人能多学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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