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起《小王子》,喜欢的人很多。这些喜欢《小王子》的人,说不定有很多都没有完整地读过这本书,可能只是看了2015年的那部电影,看过几张插图,读过几句摘抄,听朋友夸过这本书好看,就对《小王子》念念不忘,产生了自己也喜欢《小王子》的错觉。好像喜欢《小王子》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,如果不喜欢就变得格格不入,变成游离于社交圈之外的怪咖。
我以前就是这样。
我曾经买过一本《小王子》送给太太。那是一本立体书,是送给太太(当时还是女朋友)的儿童节礼物。爱情会改变一个人,比如,让我买一本不会看的书。太太把玩这本书很多天,还规定,看这本书之前必须洗手,轻拿轻放,或者邀请她亲自翻页。这本《小王子》现在摆在我家书柜最显眼的位置,我私以为是因为它象征着我俩当时热烈的爱情。(这可能只是我一厢情愿,但我不会给我太太打破我想法的机会。)
2017年,我迁居香港,前几个月求职期间,手头有大量空闲时间,逛诚品书店成了我最大的爱好。在诚品书店,偶然看到了Macmillan Collector’s Library出版的精装小开本《小王子》,其实很难看不到,一整套包装精美的经典,整整齐齐码放,很搔中强迫症患者痒处。这个版本的书页镀着金边,配图也是全彩,纸张厚实,排版也很舒服。这本小书具备吸引陌生人应该有的颜值。不管肤浅与否,一见钟情都始于美貌,我对这本书就是一见钟情。
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完《小王子》。我摘抄了一句很有共鸣的话,翻译成中文发在朋友圈:
没想到这条朋友圈一语成箴,这句话也成了我翻译《小王子》的第一句话。这是机缘。(说起来其实很好笑,这句话原本的出处是圣-埃克苏佩里另一本书《风沙星辰》,是原英文译者引用在后话里的。)
让我真正着手翻译《小王子》的原因,是远在山东曲阜的弟弟。我这个弟弟是叔叔婶婶家的弟弟,我很爱弟弟,也很羡慕弟弟,羡慕他爸妈疼爱,文武双全,见多识广。离开山东之前,我把心爱的PlayStation4送给了他,希望他的童年有游戏机,这是我小时候缺乏的。我跟弟弟相处的时间很少,因为我从来不觉得这有什么紧迫。按我的设想,我还有十几二十几年的时间和他一起玩,可以跟他聊学习、好书、游戏、运动、爱情、亲情。不知道截止日期的时候,总会有时间还很充足的错觉。等没机会了,就想尽力弥补,甚至用力过猛。
来到香港之后,没办法和弟弟一起玩,两个内向的大小男子汉又不擅长闲聊瞎扯淡,于是我们两个的交流就止于我对弟弟沉默地挂念。
因为我小时候没有游戏机,我执意把自己的游戏机送给了弟弟。因为我小时候不爱读书,我强烈地想把好书推荐给他看。这些书当中,就包括《小王子》。
可能是翻译专业出身,如果想看的书有英文版,或者原文就是英文,我都情愿读英文,哪怕速度更慢,也觉得更好懂。弟弟才上初中,让他直接啃英文是难为他,让他读中文译本,是在难为我,因为我都没读过这些书的中文版,实在不知道该不该推荐。要安利别人,必须先自己试过,就好像神农尝过百草才知对症下药。
而且,让弟弟去读别人翻译的版本,感觉就像是隔了一层一样,像是情人节让快递员帮忙送花。我希望弟弟能通过读我喜欢的书,知道我想了什么,能知道一些,我那么大的时候还不知道,但应该知道的道理。要想达到这种效果,最好的办法是用我自己的口吻把书的内容转述给弟弟。书还是那本书,但语气是我的语气。就像译员的工作一样,话是别人说的,但译员翻译出来是自己的理解。
于是,我在博客上开了一个专栏,开始翻译《小王子》。太太说我,自己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,干嘛还非要扯上别人。但是,答应别人的事总是更容易坚持,哪怕只是一厢情愿。如果只是为自己做什么事,反而更容易半途而废。所以,我很感谢弟弟,让我有决心坚持下来。
翻译《小王子》的过程,轻松而又愉快。我在一家公司找到了全职工作,做法律翻译,白天在公司里翻译文件,晚上回到家翻译《小王子》,时断时续,时长时短,时快时慢。有人可能觉得,白天已经做了很多翻译,下班继续做翻译,受得了吗?不会翻译过量中毒吗?不会,不仅不会中毒,而且还会解毒!白天上班越累,晚上就越想翻译《小王子》;白天翻译得越多,晚上就越要翻译《小王子》。翻译《小王子》的时候,我会进入一种类似冥想的状态,心平气和,安详静谧。我是个很容易走神的人,人之所以走神,无非是因为正在做不喜欢的事,所以需要在脑子里演练自己喜欢做的事,以此安慰自己,哄自己开心。但是,翻译《小王子》的时候,我从不走神。
日复一日,翻译《小王子》似乎变成了生活的调味剂,一段不受侵犯的私人时间,能卸下生活中各种角色责任的时间。这种逃离世俗,遁入世外桃源的错觉,居然可以在翻译《小王子》的时候得到,虽然很神奇,但是也很欣慰。弟弟这个动机,很快就失效了,因为我发现,弟弟似乎不会主动读我的翻译。但是我并不失望,把读或者不读的选择权交出去那一刻,我就知道我已经无法控制后面发生什么了,我对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不会有期望。所以我不懂赌博的乐趣,对无法控制的输赢充满期待,非常违反理性;因为无法控制的事满心失望,是强行虐待自己。
后来的动力,只是我曾经说过我要做这件事而已,所以我要亲眼看着这件事尘埃落定。先行其言而后从之。我的译稿没有几个人看过,最稳定的读者是我太太。每翻完一章,我都先发给她过目,以示尊重和溺爱。作为举案齐眉的回报,她读完之后都会盛赞“翻译得真棒”。这种夸奖对我而言就像妈妈夸我“最帅”,就算当不了真,也是非常受用的。内心还没那么坚定、没那么强大的时候,哪怕一点点外力都珍贵而又强大。
有时候觉得做翻译和做饭相似得很,译员就像掌勺的厨师。我不想说众口难调之类的话,而是,我辛辛苦苦翻译了一两个小时,用心良苦,字斟句酌,遣词造句,太太只需五分钟就能读完,然后点评一句“真棒”。就像做菜一个小时,而吃饭只需要十分钟,雅客也是吃完点评“好吃”了事。厨师在一旁兢兢战战,期待食客的反应,察言观色,结果却只得到“赞”。这并不会叫人失落,因为做饭已经成了一种习惯,翻译也已经成了一种习惯,成品的那一刻已经成就感满溢了,要是有人来吃来品,绝对是额外的恩赐。
翻译完第二十六章的时候,进度就停滞了。第二十七章迟迟没有动笔。我觉得人很奇怪,开始做什么事之前,因为对未知的恐惧,迟迟不愿开始,宁可叫自己“拖延癌”患者,也不敢迈出第一步,因为不知道这第一步之后会接连带出什么始料未及的事情,让自己疲于应对或者捉襟见肘。人失去掌控感的时候,就像失去了一切,就会紧张焦躁。可是现在,马上要完成了,却感到同样的恐惧。是怕完成之后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吧。人真的是很胆小的生物,知道要做什么的时候会怕做不好,不知道要做什么的时候会怕没得做,只有在明明有事做而又不去做的时候,才安静自若、气定神闲。
我爱小王子,是因为在小王子的眼里,看到的只有“多数”和“少数”,而非“正常”和“不正常”。上一次见到弟弟的时候,我也对他说,如果你不知道该干什么,要提醒自己,有些事很多人都在做,并不代表这些事是对的。可能内心深处,我希望弟弟变成小王子,也希望自己变成小王子。变成自己最爱的那个模样。
其实我觉得是你低估了初中生的英文水平。我初中的时候已经啃完了哈利波特全集。
我高中的时候还看不懂魔法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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